一、本产品承保运输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但不包括运输路线涉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、西藏的运输)。
二、本产品承保标的为:
水果、蔬菜、花卉、果木、植物、牲畜禽鱼以及冷冻品货物。非上述货物标的不在本产品的承保范围。
三、免赔:
1)火灾、爆炸和盗抢事故: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,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%,以高者为准。
2) 其他保险责任事故: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,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%,以高者为准。
3)起运地、途径地或目的地涉及新疆的,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0,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5%,以高者为准。
四、国内水路、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-基本险
除外责任
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,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:
1.战争或军事行动;
2.核事件或核爆炸;
3.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,以及由于包装不善;
4.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;
5.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,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;
6.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。
五、附加盗窃、抢劫保险条款
第三条 责任免除
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,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:
1.保险货物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、罚没、扣押;
2.被保险人或驾驶员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;
3.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、违法犯罪行为;
4.其他主险条款所列的责任免除事项。
六、附加的除外条款
1) 华泰财险附加起运前投保条款
2) 华泰财险附加整车失踪除外条款(全程公路运输)
3) 华泰财险附加无人照看除外条款
4) 华泰财险附加承运人要求保证条款
5) 华泰财险附加不放弃追偿条款
6) 华泰财险附加神秘失踪除外条款
7) 华泰财险货运保险附加制裁限制与除外条款 LMA3100